关于毕业生提档的通知



各位毕业生:

根据档案管理规定,学生档案在学校最多存放两年,两年后学校将不予保存。还未提本人档案的应往届毕业生,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提取本人档案,学校办理时间:从2008年6月份开始,每周五办理提档手续。(假期不予办理,他人代领者,必须出示被代领者的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)望毕业生尽快办理。